放疗期间如何防治放射性骨髓造血抑制
正常情况下,骨髓内细胞的增殖、成熟和释放与外周血液中粒细胞的衰老死亡、破坏和排出呈相对恒定状态。某些肿瘤在其放疗过程中破坏了这种平衡,即出现白细胞减少,甚至全血细胞减少。各种放射线对骨髓的抑制多见于肿瘤放疗中及放疗后。
放射线不仅可使骨髓抑制,而且可以直接杀伤粒细胞或引起染色体改变,其微循环的改变往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不到恢复。放疗增敏作用的化疗药物在增加放疗敏感性的同时,也增加不良反应。由于骨髓和淋巴组织增殖旺盛,分化程度低,对射线高度敏感,所以骨髓损害程度取决于放射剂量的大小、照射范围和部位、照射时间等,放疗所致的骨髓抑制远较化疗为轻,主要影响粒细胞系统,大面积放疗可影响血小板。
(1)白细胞轻度减少者。如白细胞计数为(3.0~4.0)× 109/升时,患者应多食用富含造血原料及多种维生素的食物,如动物肝脏、瘦肉、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蔬菜和水果,以促进骨髓造血,应消除对放疗的思想顾虑,将吃好饭当作治疗的第一需要,应尽最大努力吃饭, 能吃二餐者决不吃两餐,想方设法,就是要吃好饭,骨髓得到造血物质,才能产生血细胞。 同时需使用药物治疗,利血生,每次20毫克,每日3次,口服;氨蝶呤钠每次200~300毫克,每日3~4次,口服;鲨肝醇,每次50毫克,每日3次,口服;肌苷,每次200~600毫克,每日3次。
(2)白细胞降至3.0×109/升以下者,应及早应用促进白细胞生成的药物,可选用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每日2~5微克/千克体重,每日1次,皮下注射;亦可选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剌激因子(GM-CSF),每日3~10微克/千克体重,每日1次,皮下注射。 以上两种药一般应用5~7日,白细胞即可升至正常,但仍需继续进行放疗。经上述治疗,白细胞仍无上升者可暂停放疗或给予大剂量丙种球蛋白静脉注射或输注新鲜血液。浓缩白细胞输注疗效不肯定,且有明显的不良反应,不宜应用。
(3)血小板减少至(50~100)×109/升者。患者应多食富含造血原料及多种维生素的食物, 如动物肝脏、瘦肉、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蔬菜和水果,有利于提升血小板。同时应使用药物治疗,可应用升白细胞药物治疗,但疗效有限。
(4)血小板降至50×109/升以下者。可酌情重复输注血小板悬液,静脉输注丙种球蛋白, 暂停放疗,待血小板恢复正常后再继续进行放疗。
(5)白细胞减少者应积极预防感染,减少或限制探视,病(卧)室内用紫外线消毒,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并加强皮肤和黏膜的清洁卫生。
(6)血小板减少者应卧床休息,避免外伤。防止内脏及颅内出血,可用止血药物和改善血管通透性药物,这类药物包括卡巴克络(安络血),每次5毫克,每日3次,口服或肌内注射, 每日1次,每次10毫克;维生素K2,每次4毫克,每日2~3次,肌内注射;酚磺乙胺(止血敏),每次0.5~1.0克,每日3次,口服;维生素C;大剂量每日5克,稀释后静脉注射, 持续用药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