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为什么要做放疗
放疗是指运用可控的人工放射线(γ射线、 X射线、电子射线、α射线、β射线、中子线等)照射的方法,对机体组织细胞产生电离杀伤作用,达到杀伤癌细胞、治愈癌症的目的, 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治疗恶性肿瘤的方法。它的作用机制是,高能放射线在穿透组织细胞过程中释放出能量,产生电离效应,直接或间接破坏细胞生物体内的脱氧核糖核酸和大分子蛋白, 影响细胞的代谢、生长和分裂,最终导致细胞死亡。
放射线用于治疗乳腺癌已经有近100年的历史。在早期,放疗仅仅是作为手的补充和晚期病例的姑息手术;1941年开始用于单纯乳房切除术加放射来替代乳房根治术,使放疗进入乳腺癌治疗的第一线;1954年进一步用于单纯肿块摘除术加放射治疗早期乳腺癌。对没有手术机会的晚期乳腺癌病例,放射治疗也可以获得较好的局部控制,提高生存率。当前,随着高能物理学、放射生物学和现代技术设备的进展,放射治疗已成为乳腺癌局部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已经有远处转移,如脑转移、骨转移等的乳腺癌病例,放射治疗可以控制病情, 延长患者生命,提高生存质量。
放疗是治疗乳腺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局部治疗手段之一,与手术治疗相比较少受解剖学、 患者体质等因素的限制,但放疗效果受射线的生物学效应的影响,用目前常用的放疗设施较难达到完全杀灭肿瘤的目的,效果较手术逊色。因此,目前多数学者不主张对可治愈的乳腺癌行单纯放射治疗。放射治疗多用于综合治疗,包括根治术之前或之后做辅助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姑息性治疗。近10年来,较早的乳腺癌以局部切除为主的综合治疗日益增多,疗效与根治术无明显差异,放射治疗在缩小手术范围中起了重要作用。
放疗与外科治疗乳腺癌一样,属于局部治疗手段,放疗在乳腺癌治疗中有一定的作用:①乳腺癌属于中度敏感癌,故采用放疗可以阻碍细胞繁殖,摧毁肿瘤;②可配合根治性手术,防止局部复发;③可使巨大的癌组织回缩到手术可以切除的大小;④术前、术后辅助放疗,可以提高疗效;⑤姑息性放疗虽然不能改变疾病的不良预后,但是局部控制率可达80%;⑥可以减轻转移癌所引起的疼痛。
乳腺癌放疗除少数患者用做手术前放疗外,通常多用做手术后放疗,以防局部癌症复发。放疗主要适用于以下乳腺癌患者:①I期、II期乳腺癌患者,己行乳腺癌局部肿瘤切除后,可进行根治性放疗;②II期、III期乳腺癌患者,已行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腋下淋巴结肿大者,可进行腋下、锁骨上区淋巴结放疗;③乳腺癌原发病灶较大,手术切除很难彻底治愈者,可行术前放疗;④不能进行手术治疗的乳腺癌患者,可以进行姑息性放疗,延长生存时间;⑤已出现骨髓、脑、肺等远处器官和组织转移的乳腺癌患者,也可进行转移病灶局部放疗,可以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⑥已行根治术治疗的乳腺癌患者,再出现胸壁和淋巴结复发者,可进行局部根治性放疗,仍可延长患者生存时间。
术后放疗只对乳腺癌局部区域复发人群有效。乳腺癌术后放疗必须与化学药物治疗或内分泌治疗相联合。乳腺癌的联合治疗应以化疗联合放疗或联合化疗,其疗效较好。乳腺癌放疗应在术后6个月内进行为宜。乳腺癌术后放疗不宜与蒽环类药物同时应用。乳腺癌患者术后放疗应采用新技术,以减轻对心血管系统损伤的剂量。乳腺癌患者有1~3个腋下淋巴结肿大者,术后亦应接受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