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育或哺乳者易患乳腺癌吗
乳腺癌的高发年龄为40-79岁,第一胎生育年龄晚者和未生育的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高。30岁以前生育者有抗乳腺癌的作用,此种保护作用可延长10年以上。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 这种保护作用会逐渐减小。结婚而未生育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性为生育女性的1.15~1.6倍。35岁以后初产者患乳腺癌的危险性高于未生育的女性。生育1~2次的女性最少患乳腺癌,而生育5次以上者比生育1~2次者患乳腺癌的概率高4倍。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通过对6万多名有生育史的妇女调查发现:哺乳能将其发生乳腺癌的风险降低25%。对于有乳腺癌家族史的女性来说,如果哺乳期超过3个月,其发病风险将降低近50%。
我国妇女都有给婴儿哺乳的好习惯。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和女性在社会中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为保持美丽身材,不愿意亲自给婴儿哺乳。其实,不哺乳对婴儿的健康发育不利,对女性自身的乳腺健康同样也很不利,容易发生乳汁淤积、急性乳腺炎, 甚至增加乳腺癌发病风险。研究表明,哺乳过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概率会大大小于从未哺乳的妇女。哺乳可能通过延长孕激素保护作用的时间,相应地缩短雌激素刺激作用的时间,从而降低乳腺导管细胞发生恶变的风险。未哺乳女性比哺乳女性发生乳腺癌的风险高5倍左右, 哺乳总时间与乳腺癌的危险性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即哺乳总时间越长,患乳腺癌的危险性越小。相反,哺乳总时间越短,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就越大。哺乳对乳腺癌的预防作用可能主要表现在年龄较低的女性中,较早怀孕,如25岁以前第一胎足月生产者,乳腺癌的发病率仅为30岁后第一胎足月生产者的1/3左右。此外,由于乳腺炎、乳腺脓肿等原因不能哺乳,或只用一侧乳房哺乳,这些都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发病危险。
此外,未婚是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事实表明,未婚女性、晚婚晚育和婚姻持续时间短的女性, 乳腺癌的发病率均高。